陕西师范大学2018春季招生简章

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、国家“211 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,国家教师教育“985”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,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、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,被誉为西北地区“教师的摇篮”。陕西师范大学有五十多年的成人教育历史,是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。1955 年,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函授部,开始举办函授教育;1985年,开始夜大学招生;1987年,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,1999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,2006年,陕西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并入继续教育学院。

二、招生报名

  报名时间:春季和秋季

  报名地点:深圳博泰教育学习中心。

  报名手续:报考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,(报考专升本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“学历信息”查询截图电子版),至学习中心现场报名。

三、招生层次、专业


四、录取

  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,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《录取通知书》。

  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可免试录取:

  1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,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。

  2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,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。

  3、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,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(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,并提供准考证、成绩单复印件)。

  4、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,报考专升本者。

五、教学及学习

  ● 学习模式:教材自学+课件学习+网上导学+网上答疑讨论+学习包+课程作业+学习中心导学辅导。

  ● 课程考核: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%,网络学习成绩占成绩比例10%,课程考试或课程考查成绩占60%。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,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。

  ● 采用学分制,弹性学习期限,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。

六、毕业证书与学位

 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,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,本科层次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,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(加注“网络教育”), 国家承认学历,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(办学类型代码为“7”)。凡欲申请学位者,在学习期限内须参加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